为进一步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广泛获取招商信息对接企业,让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更好成效,我们借鉴发达地区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拟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驻外招商中心,同时起草了《白银市驻外招商中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办法》的背景和过程
设立驻外招商中心是为了突出招商引资工作重点区域,扩大宣传和推介白银市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以及政策优势。通过开展重点项目的招商引资活动,加强与派驻地区的产业转移对接、技术对接,从而让招商引资工作专业化、在外工作制度长效化。同时,利用招商引资的契机,进一步培养和锻炼白银市具有开拓精神、创新意识的经济管理干部,为其提供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办法》的起草参考了2020年1月印发的《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支持省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若干措施的通知》(甘政办发〔2020〕4号)和2019年4月印发的《中共白银市委、白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市委发〔2019〕23号)文件相关精神,并借鉴江苏镇江新区、安徽安庆迎江区、四川遂宁市等地区的驻外招商机构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我们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初稿,同时征求了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和市财政局的意见形成本稿。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共七章二十六条,主要包括驻点城市及主攻方向、岗位职责、目标管理、工作管理、人员管理、考核奖惩、保障机制七项相关内容。
(一)关于驻点城市及主攻方向
分别确定北京、上海、广州三个驻外招商中心的负责区域,依托机构和人员,重点对接的企业类别。
(二)关于岗位职责
确定驻外招商中心的岗位职责,包括宣传推介、收集信息、推介招商、引进项目以及其他工作等五项,并对每一项作出了具体要求。
(三)关于目标管理
确定驻外招商中心的工作任务,包括项目引进、拜访企业、邀请考察、信息收集和招商推介等五项,并对每一项工作任务制定了具体的量化指标。
(四)关于工作管理
确定驻外招商中心的工作制度,包括工作信息定期报送制、拜访及接待来访客商报备制、协议签订、加强联系等四项工作制度,并对每一项制度作了详细说明。
(五)关于人员管理
包括驻外招商中心的人员配备、归口管理、驻外地纪律管理、驻外休假管理和驻外报告制度。确定驻外招商中心原则上配备3名工作人员(其中1名从市经合局选派、1名从县区或园区选派、1名从当地聘用),招商中心设主任1名,从选派挂职干部中确定。各招商中心归口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管理,业务工作及人员日常管理由市经合局具体负责。对驻外人员纪律、休假和报告作了相关制度规定。
(六)关于考核奖惩
按照2019年4月印发的《白银市招商引资项目和引资人奖励办法》(市政办发〔2019〕72号)有关规定奖励引进重大项目人员:
1.招商引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亿元、10亿元、15亿元以上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分别给予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奖励;
2."3个500强"企业和总部经济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分别达到2亿元、3亿元、4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奖励;
3.对引进市级奖励项目的引资人,按照市级奖励项目标准的10%进行奖励;
4.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做出特殊贡献的外来投资企业高管人员、商(协)会会长和引资人,奖励10万元,市委、市政府授予"白银市荣誉市民"称号。
确定了驻点招商人员完成工作任务和派遣、工作期间擅离职守、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奖惩办法。
(七)关于保障机制
明确各招商中心驻点人员维持干部身份、编制性质、政治待遇不变,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确定各招商中心工作经费数额、来源、用途及管理、报销办法。确定驻点招商人员驻点时段内的交通补贴、餐费补贴的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