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村庄规划编制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自然资源部及甘肃省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相关精神,全面启动我市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白银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二、制定目的
《指导意见》的制定目的是为指导各县区进行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
三、制定过程
自2021年1月22日起,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题研究,梳理了相关政策,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市扶贫办等单位对规划的编制工作进行了讨论;同时,征求了15个部门的意见。1月24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组织召开了座谈会,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市扶贫办等单位共同商议规划的编制思路。随后,形成初稿,并多次征求相关领导及各部门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形成《白银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审议稿)。于2021年4月22日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了《白银市村庄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共11页,5208字。
四、制定的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主要内容有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总体要求及组织实施等五部分组成。
(一)指导思想
《指导意见》明确了村庄规划的思想指南。
(二)工作目标
《指导意见》明确了村庄规划的目标计划。根据《白银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白银市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的通知》(市脱贫领发[2021]6号)中(十二)科学编制乡村布局调整和建设规划。“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借鉴‘康县模式’打造50个以上乡村建设示范村”的内容,最终根据县区上报情况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确定了5月底前编制完成100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试点,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三)基本原则
《指导意见》明确了村庄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1、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编制村庄规划应坚持开展村庄的基础调研,摸清家底,全面掌握村庄的基本情况。2、保护优先,节约集约。村庄规划应强化底线约束,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村庄建设边界等各类空间管控边界。3、顺应时代,彰显特色。村庄规划工作要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风貌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强化乡村特色风貌保护。体现乡土田园特色和风土人情,避免照搬城市的规划设计手法。4、示范引领、梯次推进。村庄规划应首先选择条件好的有代表性的村庄先行开展规划编制工作转化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梯次推进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5、应编尽编,开门编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在县域层面基本完成村庄布局工作,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应编尽编。鼓励引导各类人才参与规划编制,充分征求村民、专家和部门意见建议,提高规划的实施性和可操作性。
(四)总体要求
《指导意见》明确了村庄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即主要内容。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将村庄规划定位为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是乡村地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应做好村庄分类和布局,要按照尊重历史、顺应自然地理格局、保护历史文化、维护群众利益、因地制宜的原则,在科学评估基础上,明确村庄分类。规划要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乡村特色风貌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的内容。坚持村庄规划引领,做到发展有遵循、建设有依据,确保乡村振兴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五)组织实施
《指导意见》明确了村庄规划编制的实施保障内容。首先分别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相关责任;其次强调要加强技术力量支撑;再次要加强对村庄规划编制情况的评估和监督检查,及时研究规划实施中的新情况,做好规划的动态完善,保证规划编制质量;最后强调要充分保障村庄规划编制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