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2018年12月2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指导意见》,全面系统地提出了加快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扶持政策以及强化组织领导等方面的新要求。由于全国各地自然、经济、社会条件差异很大,农作物品种和农业机械需求及发展水平也不相同,各地需要根据国务院《指导意见》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制定实施配套文件。2019年9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近年来我市制定和出台的强农惠农政策,以及在农机化实践中取得的良好经验和做法,也需要肯定、总结和推广。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农机化发展实际,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市农机中心具体负责起草了我市《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反复征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提交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同意印发实施。
二、《实施意见》提出的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
发展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对机械化生产的需求为目标,以落实惠农政策为引领,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为路径,以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为动力,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农机装备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80万千瓦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0%。小麦基本实现生产全程机械化。玉米、马铃薯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65%、52%,果菜、油料等特色经济作物机械化取得较大进展,中药材、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明显提升。
到2025年,特色适用农机装备品类基本齐全,产品和技术供给基本满足需要,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88万千瓦以上,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迈进。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68%,粮食生产功能区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丘陵山区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率达到60%。薄弱环节机械化全面突破,中药材、果菜、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40%以上。
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农机燃油补贴、农机合作社装备提升累加补贴三项惠农政策,大力实施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新型农机装备及机械化技术推广、农业生态环保机械化示范、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机作业基础条件改善、农机队伍及实用人才培育六大工程,广泛开展农机市场整治、“平安农机”创建、农机化宣传三项活动,推动农机化快速健康发展。
三、《实施意见》提出的“三大政策”
一是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加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加快补贴资金落实进度和兑付进度,对农户购置的各类农业机械做到“应补尽补”;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监管核查,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农户手中
二是积极推行农机燃油补贴惠农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农机管理条例》,积极推行农业机械燃油补贴政策,对纳入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燃油按马力予以补贴,燃油补贴资金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由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统一兑付。
三是落实农机合作社装备提升累加补贴惠农政策:加大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扶持力度。市、县(区)财政设立累加补贴专项经费,对农机专业合作社购置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实行累加补贴,支持农机合作社装备提升,扩大经营服务规模。
四、《实施意见》提出的“六大工程”
一是实施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工程: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以小麦、玉米、马铃薯等主要农作物农机装备为重点,推动丘陵山区农机装备更新力度;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争取到2025年,景泰、靖远两县列入国家全程机械化示范县,打造一批全程机械化示范点;强化农机农艺融合,促进良种、良法、良地、良机全面配套,为全程机械化作业、规模化生产创造条件。
二是实施先进适用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推广工程:加强绿色高效新机具新技术引进示范,重点开展主要粮食作物、特色优势作物等农机装备(体系)试验示范推广;推动智慧农业示范应用,推进“互联网+农机作业”,加快推广应用农机作业监测等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提高农机作业质量与效率。
三是实施农业生态环保机械化示范工程: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引进示范,支持秸秆还田离田、饲草料高效收获加工等绿色高效机械装备技术的示范推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械引进示范,建立畜禽粪污机械化处理示范基地,总结示范成本低、可复制、能推广的典型模式;推进农用残膜回收利用机械化引进示范,引进推广一批结构新颖、重量轻、价格低、工作效率高、先进适用的残膜捡拾、回收及加工利用机械。
四是实施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农业机械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壮大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户以及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重点培育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明显、效益良好的示范社;推进农机服务机制创新,鼓励农机服务主体通过土地承包、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开展高效便捷的农机作业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培育农机市场体系,建立健全农机零配件供应网络、售后服务网络和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创新现代农机服务模式。
五是实施农机作业基础条件改善工程:推进农田“宜机化”建设,进一步明确田间道路、田块长度宽度与平整度等“宜机化”要求,推动农田地块小并大、短并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切实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着力解决田块细碎分散、机耕道路缺乏,农机“下田难”“作业难”等问题;完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建设,允许大型机具多、规模经营面积大的农机合作组织,将机具库棚和维修车间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予以支持。
六是实施农机队伍及实用人才培育工程:健全新型农机人才培养体系,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一线农机人才队伍。引进专业型、研究型、复合型农业工程人才,提升农机服务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农机服务组织业务骨干和实用型人才培养,每年培训不少于400人,到2025年对符合条件的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带头人轮训一遍。
五、《实施意见》提出的“三项活动”
一是开展农机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农机市场整顿力度,依法加强对农机生产企业、维修网店、农机销售、农机作业市场进行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哄抬市场价格等违法行为,整顿规范和维护农机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
二是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创建一批全省、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合作社,树立一批“平安农机”示范岗位标兵,力争70%的县区达到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区。
三是开展农机化技术及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加大农机化技术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开展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的宣传,推动新技术、新机具的应用。加大农机安全法规、安全常识、安全操作规程的宣传力度,结合“安全宣传周”、“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广泛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宣传农机化发展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营造良好的农机化发展氛围
六、《实施意见》落实的保障措施
一是落实政府责任。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议事日程。
二是落实政策扶持。要将国务院、省政府和市、县政府出台的有关发展农机化的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止各项扶持政策“挂空档”,特别是直接补贴到农户、合作社的资金,一定要不折不扣落实下去。
三是促进良性互动。深入推进农业机械化管理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更好地发挥政府在推进农业机械化中的引导作用,重点在公共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为农机化发展创造更多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