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政办发〔2020〕87号)文件,同时甘政办发〔2017〕105号废止。自2022年1月1日起白银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和管理适用《甘肃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政办发〔2020〕87号,以下简称“办法”)。
现将今年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年审程序: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可在每月15日前税务部门填写报送《甘肃省残疾人保障金专用申请表》并申请缴纳保障金。
●市级财政拨款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及市直属单位在5月31日之前到白银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年审手续,逾期则视为未安置残疾人。
年审方式
(选择其中一种年审方式即可):
一、线下年审
1.年审资料:
(1)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
用人单位签章的《甘肃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统计报表》(到年审地点领取)。
(2)用人单位2021年1月、6月、12月的职工名册和工资表(须为装订在会计凭证后的工资单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残疾职工身份证、残疾人证(第二代、第三代)原件及复印件。
(4)用人单位依法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用人单位2021年度为残疾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复印纸,并加盖单位公章。
2、年审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5月31日,逾期则视为未安置残疾人。
3、年审地址;
白银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白银区北京路303号(白银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二楼就业服务大厅)
电话:0943-8266118
4、关于年审及缴纳残保金的有关事项
(1)用人单位按照此通告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年审。
(2)逾期未办理年审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并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或经调查核实的职工人数,核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二、线上报审
(待定)
特此通告
白银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