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通知》要求,我市召开全市普通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会议,组织各县区教育局和市属有关学校负责人学习规范招生行为、规范教育教学行为、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等政策精神,并对规范办学行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规范办学行为是深入贯彻落实“双减”、“五项管理”要求和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中关于办学行为的具体要求,各县区、各学校要切实贯彻落实规范办学行为政策要求,确保“双减”落地见效,积极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会议要求,各县区、各学校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规矩意识,紧盯学校办学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切实提升教育治理水平,统筹做好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和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各项工作,为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打好基础、筑牢根基。
会议强调,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办学行为监管,对出现的不规范办学行为坚决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拒不整改的将逐级约谈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对违反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和个人,取消各级各类评优选先资格,并依规依纪予以严肃查处。市教育局还公布了市县两级监督举报电话。
